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山东理工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山东理工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山东理工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山东理工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山东理工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zx.sdut.edu.cn/
二、山东理工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30%;
(二)休学创业期间在某些专业或领域表现突出的;
(三)在正常退役后办理复学时,根据其自身情况可以提出 申 请 ;
(四)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在满足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下,有明显专业特长, 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且已取得相应成 果,如获得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重大专业 竞赛中获奖等,经所申请转入学院相关领域5~7人组成的专家 组对申请人的专利、论文、作品或竞赛获奖等支撑材料进行科学 评价和审核认定后,学院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第八条 休学创业和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 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先考虑,不占用学院转入计划数;学生须 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转 出学院、转入学院审核同意或考核合格后,申请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九条 经学校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 缺陷,且经原学院认定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尚能在学校其他专 业学习的,经本人申请、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并报学校审批后可转 入新专业就读。
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形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四)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五)“3+2”转段贯通培养、第二学士学位、体育单招、 定向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七)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八)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十一条 普通类、艺体类、校企合作办学类和中外合作办 学类等不能跨类转专业,艺体类专业使用不同类别专业成绩录取 的不得申请转专业,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师范类专 业。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有转专业意向的 学生需提前试听并了解所申报专业情况,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所转 专业,且只能向一个专业提出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