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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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8200-10800元/年;住宿费:1200-2200元/年。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8200-10800元/年;住宿费:1200-2200元/年。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