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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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甘肃省
专科(高职)农林类公办国家级示范

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有关省、区照顾政策在录取时予以照顾;录取工作本着“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依据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