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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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
专科(高职)语言类公办

录取规则

  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高考普通类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高考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口升学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