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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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本科医药类民办

收费标准

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报考指南”上公布的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